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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報道 

河南總商會原副會長雇兇縱火燒死商戶 人稱漯河杜月笙

2015-03-26

原標題:豫總商會原副會長雇兇放火致夫婦亡

高端地磅

法制晚報訊(記者張成)河南總商會原副會長、河南漯河市政協常委王華,因涉嫌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,今天上午被押至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。

除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,鶴壁市檢察院還指控王華等人犯有放火、開設賭場、故意傷害、尋釁滋事、敲詐勒索、破壞生產經營、包庇等11項罪名。

《法制晚報》記者在當地采訪得知,鶴壁市檢察院審查查明,17年前,王華為泄私怨,指使他人深夜放火燒毀商鋪,致商鋪完全焚毀,商鋪內與王華有矛盾的宛振宇及其妻孫云蘭窒息死亡。

稱霸一方開辦公司、賭場

法律文書顯示,王華等人的案件由漯河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后,經河南省公安廳、河南省檢察院指定,案件移送至鶴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
檢察院起訴書指控,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,王華以其開辦的華穎集團及多處賭博場所為依托,糾集、組織有前科劣跡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,逐步形成了以王華為組織領導者,以孫培國、方民、朱文祥、郭保才、羅東軍、楊培生、董國平、李鋒、王勝濤為骨干的人數眾多、成員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。

“通過開設賭場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開辦華穎實業公司、騰達汽車出租公司、雙龍公交公司、萬通房地產公司、華穎廣告公司等經濟實體,獲取巨額經濟利益。”

“該組織采取暴力、威脅或者其他手段,多次實施敲詐勒索、故意傷害、尋釁滋事、非法拘禁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,在漯河市稱霸一方,為非作惡……嚴重破壞了漯河市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。”

報復仇家

債務糾紛找人放火燒金店

眾多的罪名和犯罪事實中,最受關注的是涉及兩條人命的“放火罪”。

王華本人的口供以及死者宛振宇的家屬對記者的陳述均證實,案發前,宛振宇和王華之間存在矛盾。

據王華交代,二人的矛盾當時已經鬧得眾人皆知。宛振宇家人告訴記者,雙方發生矛盾,是因為王華欠了宛家幾十萬沒還,因為這筆債務,雙方發生糾紛。

1998年,王華經人介紹認識了孫培國。據孫培國供述,王華和宛振宇發生過矛盾,有人想讓他把宛振宇打殘,給“華哥”出氣,王華也說“讓宛振宇在漯河街上丟丟人”。

這一說法,也從王華的口供中得到證實。

“當時我想,幫王華干了這件事,就等于借這個機會認識漯河街上的‘大哥’,以后可以跟著他混飯吃。”孫培國說,當時王華已經是漯河市有名的“大哥”了,自己想巴結他,于是積極附和。

后來,雙方見了一面,專門談了這事。孫培國交代:“當時王華先給了我3000元。”

過了將近一個月,孫培國沒下手。“王華問我,‘弟弟,咋弄哩(方言:怎么回事)?’之后又給我兩千,讓我先花著。”又過了一個月,孫培國還是沒下手,理由是“沒下手機會,對面就是派出所”。

這一點,被宛振宇的家人證實:“當時宛振宇住在自己開的覺醒商行里。商行的對面就是漯河市源匯區公安局老街派出所。”

2013年1月孫培國落網,據他交代,王華曾說,“不中就弄點汽油把他的金店燒了。都摸好了,店里晚上沒有人。”

兩人死亡

稱“老天爺讓他死哩,這怨不了咱”

孫培國回家,和哥哥孫培超、嫂子苗會菊說出錢找人燒宛振宇金店的事。孫培超說要找個外地人干,苗會菊則說,“別找人了,俺兩口干,錢我們自己賺。”

孫培超交代了作案動機:當時家里缺錢,弟弟孫培國說事后會給錢,于是沒考慮太多就答應了。

準備妥當后,孫培國給王華打了個電話。孫培國交代,兩人見面后,王華讓他第二天后半夜動手,這樣可以有時間找人證明自己不在場。孫培國依計而行,讓哥哥孫培超第二天晚上再動手。

孫培超被抓后交代了整個作案過程:1998年10月18日凌晨,自己和妻子苗會菊騎到覺醒商行,把裝汽油的塑料袋放在木條箱里,把箱子靠在金店的卷閘門上,把火柴棍用衛生紙包著放在塑料袋上,點了根煙準備往火柴棍上扔。

“這時街上過來人了,我和苗會菊躲到一邊。等人走后,苗會菊拿著那根煙,過去放在火柴棍上,隨后離開。走了一會,回頭看見金店那兒一片火光。”孫培超交代說。

孫培超說,第二天,他才知道商行的老板和老板娘被燒死了。不過他也對辦案民警坦言:“其實當時我知道門面店里一般住著人看店,我當時開的電焊鋪,就天天晚上有人住,何況這家商鋪是個金店。”

孫培國也很害怕。事后他給了哥哥、嫂嫂幾千塊錢。他交代,當時他問王華,商鋪里怎么有人,王華說:“誰知道有人哩……這真是老天爺讓他死哩,這怨不了咱。”

受雇者會面

怕被滅口受雇者將談話錄音

過了一段時間,王華和孫培國約在郾城黃河廣場見面,但孫培國起了戒心。

他擔心被王華滅口,于是讓哥哥一起去,自己和王華見面時哥哥在附近盯著。

孫培國供述:“見面后我就對王華說,從商量這事到動完手給我錢,每次談話都錄著音,不得不防著你把我滅口了。”

孫培國稱,聽到這段話,“王華表情很不自在,吸個煙手都是抖的,他一直解釋說自己義氣,一輩子也不會干滅口的事,但走的時候車鑰匙都找不到了。”

檢方查明,事后,王華分多次給孫培國現金30余萬元。

兇案之后縱橫“江湖” 人稱“漯河杜月笙”

孫培國對辦案民警分析說,那場大火,是王華發達的“資本”之一,大火之后社會上很多人議論,認為是王華雇人放火,犯了這么大的事都沒被調查處理,說明他厲害。

孫培國說,之后王華的“江湖地位”明顯提高,這以后再干什么事沒人敢說不,一直順風順水。“‘社會上跑的人’都知道他,并且以認識他為榮,平時辦事,只要王華也到場了,大家覺得比省長來了都有面子。‘社會上的人’都說,王華是漯河的杜月笙。”

1957年出生的王華,別名王銀華。據王華交代,高中畢業后他在漯河市輕工機械廠上班,1982年至1990年在當地的服裝鞋帽公司上班,1991年后開了出租車公司和公交公司。2013年案發時,他擔任漯河市三鑫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長。

據媒體公開報道,王華擔任過漯河市召陵區工商聯會長、漯河市政協常委、漯河市工商聯副主席、河南總商會副會長等職。

孫培國對辦案民警說:“王華這些年掙的錢都漂白了。以前跟著他的幾個人,后來也都成了漯河黑道的老大,他則是‘大哥大’。”

意外案發與夫賭氣兇手妻15年后告發

這起兇案在15年后案發,純屬偶然,甚至讓人頗有“無厘頭”之感。

近年來,孫培超夫妻倆經常吵架。孫培超交代說,“后來我和苗會菊離婚,她經常拿放火燒金店這事威脅我。”

孫培超供述,2012年年底的一天晚上,苗會菊給他打電話,讓他回漯河處理房子糾紛的事,他沒同意,苗會菊就在電話里罵:“孫培超,你要是不過來我非跟你拼個魚死網破,你就不怕宛家的人毀你?”

宛振水告訴《法制晚報》記者,2012年9月,他聽說苗會菊放出話,要把宛振宇的事抖摟出來,于是托人找到苗會菊。

經過多次接觸,苗會菊向宛振水告發了當年放火燒店的真實情況。

2013年1月4日,警方抓獲孫培超、孫培國兄弟,弟兄倆很快招供。

之后,警方向市委報告,市委同意抓捕王華。據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,2013年1月5日抓捕王華時,王華住在一處裝有防彈玻璃的別墅里,為此,當時出動了大批防暴警察和武警。

據媒體報道,2013年1月25日,漯河當地發布了《關于撤銷王銀華政協漯河市第六屆委員會常委、委員資格的公告》。

今天上午9點,河南總商會原副會長、河南漯河市政協常委王華涉嫌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,在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。

《法制晚報》記者在法庭上看到,身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王華并未穿號服。

他被帶法庭后,坐在旁聽席上的宛家的幾名親屬情緒激動,朝王華大聲喊叫,引得王華轉過了頭。

鶴壁市中級法院宣傳處處長李瑜介紹說,王華案是一起重大涉黑案件,這個團伙從90年代初逐漸形成,11項罪名涉及30多起犯罪事實,預計要連續審7天才能結束。

庭審現場

死者母親體力不支退庭前說“還我孩命”

由于罪名多、涉及的犯罪事實多,檢察院出庭的公訴人用一個小時左右,才把起訴書宣讀完。

宛振宇的母親也參與了庭審。但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的過程中,老人就已經體力不支。最終,法官準許她離庭。

宛振宇的母親離開法庭時,嘴里還一直念叨著“還我孩命”。

隨后,宛家委托的代理人宣讀了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。截至記者發稿時,庭審仍在進行中。

宛振宇的老母親如今已88歲,走路步履蹣跚。

接受《法制晚報》記者采訪時,提到死去兒子的名字,老人痛哭不已:“不管有沒有過節兒,也不能下黑手啊!”

死者家屬講述

●死者弟弟哥嫂在廁所里死去

這場意外的大火,宛振宇的家人一直懷疑是王華找人放的。宛振宇的家人告訴記者,事發后,他們曾向漯河當地公安機關反映情況,但王華非但沒事,事業反而進入了上升期。

宛振宇的弟弟宛振水告訴記者,宛氏兄弟4個,宛振宇是老大,自己最小。他向記者回憶了大火當天的情況:“事發當天凌晨5點左右,有人打電話給我說哥哥的金店失火了,我趕了過去,看到哥嫂他們兩個人在廁所里,躺在地上死了,背上都被煙熏黑了。”

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:“由于大火高溫,店里的金子都燒化了。宛振宇夫婦也出不去,他們于是從臥室退到衛生間。當時現場很慘,他們腿上全是受到高溫燙的泡。”

案發后,源匯區公安分局有人認為是自然起火,這一說法宛家不認可:“門口都燒成那樣了,那里根本沒有電源,況且金店里還充滿了刺鼻的汽油味。”

據宛家人透露,當年11月20日,公安人員到沈陽做了火災鑒定,當時已經得出外來火源引起火宅的結論。

●死者母親

我一天不死就要討公道

“當時孩兒死了我都不知道。埋的時候,家里才讓我看了他。”宛母說,直到現在自己都不敢經過發生大火的那條“老街”。

她告訴記者,兒子去世后,她每隔一段時間就去區里和市里的公安局一次,詢問兒子案子的情況。

“當時我想,只要我一天不死,就要討為兒子回公道。”宛母含著眼淚說。

●死者兒子

苦于沒證據一度想蠻干

宛振宇去世后留有一兒一女,事發時兒子宛濤18歲,當時在漯河市郾城縣公安局工作。

宛濤回憶說:“最初王華和我父親宛振宇關系還可以,他還給我發過壓歲錢呢。”后來兩人發生矛盾,宛振宇大火中身亡,宛濤坦言:“我們都認為兇手是王華,但苦于沒有證據。我當時甚至想去干魯莽的事。”

宛濤說,父親去世那年自己很迷茫,可以說是茍且活著,經歷的痛苦別人難以想象,但一直堅信,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。 文/記者張成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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